GMAT语法有很多零散的知识点,这些知识点要求我们系统的掌握,从而了解GMAT语法的正确规则,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说一下GMAT语法易混辨析归纳。
易混辨析
1) 独立主格更倾向于做状语,概括性同位语更倾向于解释说明。
2) will...if与 would的区别是,will表示一种可能性的确定性,但would则表达了对这种可能性的不确定性
3) 动词不同形态的修饰意义的讨论
动词一般有4个形态,分别为-ing,-ed,动词名词形式,不定式这几个形态对动作强调的不同意义为:
A. 动作性名词(如comparison, combustion, sale, increase, rise)强调动作的结果或状态
B. 动词-ing形式(如comparing, burning, selling, increasing, rising)强调动作本身,和正在进行中的意义,以及和主语的主动关系。-ing可做伴随状语,放在句尾逗号后面,但要注意是否产生修饰主句还是修饰主语的歧义。
C. -ed强调意义侧重动作的结果,已经发生的过去状态,以及和主语的被动关系即动宾关系
D. to do 带有目的,未来发生的含义,另外就是迫使、倾向、序数词、目标、功能等词要带to do。to do不可以放在逗号后面做伴随状语。
4) that从句和形容词的区别:that从句的意义更侧重于单词性
5) be动词可以看做大平行:x is y ,x和y必须要平行
be动词是一种全等的解释,x和y的关系,概念上,不要出现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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